本网讯(记者周志强)5月30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就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据了解,这次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是依据国家发改委《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确保全省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的需要。我市上次水价调整的时间是在2004年7月,售水均价为1.78元/吨。根据现行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的政策规定,今年初步拟定市自来水公司售水均价每吨上调0.10元,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40元。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各类水价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2.23元/吨、行政事业用水2.58元/吨、工业用水2.89元/吨、经营服务用水3.5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5.22元/吨。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专家代表、旁听代表以及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消费者协会和张家界市经投公司等相关部门代表本着确保城市供水正常、促进城市污水治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宗旨充分发表了意见,原则上同意这次这次价费调整,并就相关部门加大服务力度,加强自身管理,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等发表了意见,为这次价费标准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参会代表也希望对所征收的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做到专款专用。 目前,物价局部门根据听证会议的情况将于近日就这一收费标准研究上报,待批复后交由有关部门实施。